欧盟委员会称,不应把CBD作为麻醉品监管,CBD可以作为食品销售!

美国时间12月2日,据HEMP INDUSTRY DAILY报道,欧盟委员会(EC)近日在向“欧洲工业大麻协会”和“新型食品授权申请者”发送的声明中称,从工业大麻植物提取的CBD(大麻二酚)成分,不应作为麻醉品监管。

欧盟委员会的声明原文如下:“根据从申请人收到的意见和法院最近对C-663/184号案件的判决,麻委会审查了其初步评估,得出结论认为,大麻二酚不应被视为1961年《联合国麻醉品单一公约》所指的麻醉品,因为它不具有精神药物作用。因此,大麻二酚可被视为食品,前提是同时满足第178/2002号法规(EC)第2条的其他条件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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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7月份,欧盟委员会发表声明称,或考虑将CBD归类为麻醉品,这给欧洲CBD市场顿时蒙上了一层阴影。整个CBD行业都在焦灼地等待欧盟委员会下一步的行动,究竟是“禁止”?还是“开放”?

此次,欧盟委员会(EC)的最新声明,扭转了此前对CBD的态度,一扫近几个月弥漫在欧洲CBD市场上的阴云,让欧洲的CBD加工商和制造商重新振作起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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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盟委员会此次态度转变,和声明中提到的最高法院的一项判决有直接关系。11月19日,在一项对法国禁止销售CBD电子烟的诉讼中,欧盟最高法院裁定,从工业大麻植物中提取的CBD并非麻醉品,应受到欧盟自由贸易的保护。

这项裁决是由位于卢森堡的欧盟最高法院的五名法官做出的。法官重申了1961年联合国麻醉药品单一公约的宗旨,在于保护人类健康。现有科学研究表明,CBD没有任何已知的健康风险,将CBD划入麻醉品的范畴,有违公约的宗旨。


2017年底,WHO(世界卫生组织)发布报告称,”在CBD中没有发现任何不利于健康的因子,自然生成的CBD,不管用在人类或是动物中都是安全的,且不会对公共健康产生负面影响。”

WHO由此提议,在《1961年公约》附表一中大麻和大麻脂条目下添加一条脚注,内容为“成分主要为大麻二酚且 δ-9-四氢大麻酚含量不超过0.2%的制剂不受国际管制”。即“ 5.5建议”。

12月2日,在联合国麻醉品委员会(CND)第63届会议上,5.5建议没有被通过,但绝非是各国认为CBD是麻醉品,而是对提议中那0.2%的THC还很介意。虽然有些遗憾,但这并不能阻挡CBD秉持“健康和安全”的大旗,持续在世界各地扩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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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表明,工业大麻提取物CBD(大麻二酚)具有缓解焦虑、改善睡眠、缓解疼痛和炎症、降低癫痫发作频率等作用。CBD现已被广泛应用于食品、饮料、护肤品、药品等多个领域。

根据Orian Research Group的数据,北美占据全球CBD市场的40%,位居第一,欧洲紧随其后,占据31%。从各方面来看,欧洲的CBD市场还处于早期阶段,但已呈现出了巨大的增长趋势。

权威研究机构New Frontier Data表示,根据消费者的购买预期来看,到2025年,欧盟CBD市场可能将从2020年的83亿欧元增长到136亿欧元,年复合增长率达(CAGR)10.4%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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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1月,欧洲食品安全局(EFSA)将CBD产品列为“新型食品”,即“人类未大量食用的食品”,这意味着CBD食品取得特殊授权才能上市销售。

为了适应CBD市场的变化,欧洲很多国家开始制定他们自己的CBD法律。THC含量低于0.2%的CBD产品,在大部分欧洲国家都是合法的。0.2%的阈值和欧洲对工业大麻的界定有关。根据欧盟标准,THC低于0.2%的大麻植物为工业大麻,而北美要求工业大麻THC低于0.3%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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